2026年4月28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通知,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57批)。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共137家新增市场主体及30家变更信息市场主体符合专用标志使用要求。

通知要求,符合专用标志使用要求的市场主体应按使用期限规范印制使用专用标志,主动履行专用标志印制报告义务。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行政指导,促进产业品牌化、规范化发展。

蕲艾地理标志保护持续推进

蕲艾作为湖北省重点地理标志产品,近年来品牌价值持续攀升,2025年蕲艾品牌价值达142.58亿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规范使用,对于维护蕲艾品牌声誉、打击假冒伪劣、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湖北蕲艾供应链有限公司作为蕲艾产业核心企业,持有36项核心专利、153项著作权,积极参与4项行业标准制定,始终严格执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相关法规,确保蕲艾产品的道地性与品质。

此次第57批名单公布,标志着湖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蕲艾等特色地标产品的品牌化、规范化发展进入新阶段。

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